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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房产律师事务所解答离婚后应该怎么分配房产的问题

黑龙江房产律师事务所解答离婚后应该怎么分配房产的问题

发布日期:2022-09-13 作者: 点击:

  被告方咨询律师事务所,两人在一起后买了房子,钱都是男性出,女方一分钱未出,是夫妻共同财产或是男性财产?离婚时女方能够分割吗?


  哈尔滨房地产律师首先要看登记在谁名下:


  1、假如备案在双方名下或登记在女方名下,不管购房款是财产或是夫妻共同财产,房地产全是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必须分割,但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一人一半。在实际分割时,假如是男性婚前房产注资,有一些审判长也会考虑男方的注资奉献,在离婚财产分割分割时给男性给予分多。


  2、假如登记在男性名下就得看注资状况:


哈尔滨房地产律师


  假如首付款和按揭款全是男性本人婚前房产,例如要用男性婚前的存款,房地产便是是男性财产,和女方不相干,离婚时不用分割;


  假如首付款和按揭款是来自于男性结婚后所得的,由于结婚后夫妻一方的婚后所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,是夫妻共同财产,那样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,不管登记在谁名下,房子全是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必须分割。


  依据民法要求,离婚财产分割分割时,审判长会依据照料儿女,照料女方,照料无过错方原则来分割。因此,离婚时对于非过错方是照顾性标准,过错方会少分财产,但危害不会很大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lfcls.com/news/565.html

关键词:哈尔滨房产律师,哈尔滨房地产律师,黑龙江房产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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